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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政府衛生局2011年7月15日公告「士林官邸正館」7月16日起為禁菸場所 違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-
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,營造清新無菸之休憩環境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13款規定,公告「士林官邸正館」自100年7月16日起為禁菸場所。違規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1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至1萬元罰鍰。
衛生局健康管理處游麗惠處長表示,「士林官邸正館」為臺北市重要觀光景點,國內外參訪遊客眾多,依據市府文化局統計資料顯示,自100年1月2日起開放參觀至6月底已超過12萬人次。為使民眾在參訪時不致遭受菸害,衛生局已公告「士林官邸正館」為禁菸場所,並會加強稽查取締違規吸菸行為人,請民眾勿心存僥倖,如遭稽查人員取締將大大減低遊覽興致。
游麗惠處長同時也籲請旅行社、導遊等旅遊相關業者,能多加提醒國內外遊客「士林官邸正館」禁菸規定,並請所有民眾共同遵守,讓大家都能在清新無菸的環境,舒適地一覽官邸之美,相關訊息請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無菸整合網
(網址:http://subweb.health.gov.tw/Nosmoking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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